天津注册合伙企业,注册资产管理公司,注册金融类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3-10-30
价格:面议
一、 税收优惠扶持:
(一)对成功注册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且不占用开发区土地资源的企业,自缴税年度起至2020年,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进行分段奖励:
1、年度内累计纳税额在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下的企业,享受所纳四项税款总额南港工业区留成部分60%的奖励。
2、年度内累计纳税额在300万元以上2000万以下的企业,享受所纳四项税款总额南港工业区留成部分70%的奖励;
3、年度内累计纳税额在2000万以上5000万以下的企业,享受所纳四项税款总额南港工业区留成部分75%的奖励;
4、年度内累计纳税额在5000万以上的企业,享受所纳四项税款总额南港工业区留成部分80%的奖励。
5、对于引进大型服务类企业的优惠政策,视引进企业实际经营贡献情况上报到开发区政府可以实施一事一议制度。